现公安部要求,用户取得工信部ICP备案号之后30日内必须到www.beian.gov.cn公安部的网站上面进行公安备案。否则公安部将通知接入商停止网站访问。
相关公安部备案法规,请查看法律法规公安部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11条、第12条和第23条规定。
以前的老客户网站有做过ICP备案,但现在打开却提示说没有备案的情况,可联系我们拿公安部备案操作流程,我们协助你们操作执行~~
以上为国家的政策要求,现在并没有全部强制执行。所以现在网络上面还是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做公案备案的网站也在正常使用中,但如果被公安抽查到没有备的,肯定网站是会被关掉的,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按排人员与我司联系,把这个备案提前完成,逼免后期查到被关这种情况发生。
协助备案的客服电话是:18030200811